1. 产业政策相符性分析
本项目为自来水生产和供应,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中规定的鼓励类、限制类、淘汰类建设项目之列,可视为允许类项目,因此,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项目已取得保康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调整综合水源地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保发改审批〔2024〕124号)。综上,项目建设符合国家及地方相关产业政策要求。
2. 与《湖北省水安全保障“十四五”规划》相符性分析
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北省水安全保障“十四五”规划的通知》“五、依托两江两库(两江两库:长江、汉江和三峡水库、丹江口水库)。本项目为保障保康县歇马镇以及周边村庄居民及企业的生产生活用水而建设。因此本项目建设符合《湖北省水安全保障“十四五”规划》的相关要求。
3. 与《襄阳市水安全保障“十四五”规划》相符性分析
根据《襄阳市水安全保障“十四五”规划》“(四)夯实农村水利基础:1.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以巩固稳定农村饮水安全脱贫攻坚成果和推进农村供水高质量发展为主线,着力完善农村供水工程布局。按照“建大、并中、减小”的思路,加快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规模化的农村集中供水工程建设。加快枣阳、老河口、谷城、保康、南漳等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提标升级,提高农村供水有效覆盖率。新建一批跨乡镇、跨村连片规模集中式供水工程,充分利用城镇水厂或较大的农村水厂,扩容改造,延伸供水管网,扩大供水范围。建立“从源头到龙头”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和运行管护体制机制,提高农村集中式供水受益人口比例和农村自来水普及率,改善农村生活条件,促进农村与城市协调发展。
因此,本项目望佛山水厂建设符合《襄阳市水安全保障“十四五”规划》。根据《襄阳市水安全保障“十四五”规划》(专栏三:构建供水保障格局工程)“城市备用水源建设:襄阳市冢子湾备用水源主体工程、襄阳市冢子湾备用水源襄城-樊城穿江管网工程、襄阳市其他县市区(襄州区、老河口市、枣阳市、宜城市、南漳县、谷城县、保康县)城市备用水源工程。
本项目邹家院水厂改造升级后做为综合水源地建设项目的备用水源,因此建设符合《襄阳市水安全保障“十四五”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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