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环保工程组成
本项目环保工程主要包括废气治理、废水治理、噪声治理及固废处理四个部分。
1.1 废气治理
废气治理措施包括:
- 投料粉尘:设置集气罩收集废气后通过布袋除尘器处理,再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
- 打磨及雕刻粉尘:设置集气罩收集废气后通过布袋除尘器处理,再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
- 开刃粉尘:开刃机自带布袋除尘器处理,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入件口设有软帘。
- 开口粉尘:封闭间操作,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布袋除尘器处理,再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
- 抛光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布袋除尘器处理,再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
- 喷漆、晾干废气:设置固定式喷漆房及晾干间负压收集废气,废气经干式过滤器+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
- 焊接烟尘:移动式烟尘净化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
1.2 废水治理
废水治理措施包括:
-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入鄂州市城东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 生产废水(设备冷却废水):循环使用,半年更换一次,经总排口排入鄂州市城东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
1.3 噪声治理
噪声治理措施包括:
- 选用低噪声设备。
- 厂房隔声、距离衰减、加装基础减震垫。
- 加强设备日常维护和工人的生产操作管理,避免非正常生产噪声的产生。
1.4 固废处理
固废处理措施包括:
- 一般工业固废:废边角料、不合格产品、废模具、除尘器收尘灰等收集暂存后外售相关物资回收部门。
- 危险废物:废润滑油、废液压油、废容器、废过滤棉、废活性炭、废漆包装物等收集暂存后交由具有相应危废处置资质单位处理。
- 生活垃圾:厂区内设置垃圾桶收集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2. 环保投资
本项目总投资中,环保投资为20万元,占总投资的20%。具体环保投资估算及“三同时”验收一览表如下:
项目 | 污染物防治对策 | 达标情况 | 投资(万元) |
---|---|---|---|
废气 | 投料、打磨及雕刻粉尘 | 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及无组织排放标准限值要求 | 3 |
废气 | 开刃粉尘 | 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及无组织排放标准限值要求 | 3 |
废气 | 开口粉尘 | 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及无组织排放标准限值要求 | 1 |
废气 | 抛光粉尘 | 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及无组织排放标准限值要求 | 3 |
废气 | 喷漆、晾干废气(颗粒物、二甲苯、VOCs) | 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及无组织排放标准限值要求 | 5 |
废气 | 焊接烟尘 | 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标准 | 0.5 |
废水 | 生活污水 | 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的三级标准要求 | 0.3 |
废水 | 生产废水(设备冷却废水) | / | / |
固体废物 | 生活垃圾 | 不外排 | 0.2 |
固体废物 | 一般固废(废边角料、不合格产品、废模具、除尘器收尘灰及焊渣) | 收集后回用 | 0.2 |
固体废物 | 危险废物(建设危险废物暂存间6m²) | / | 0.5 |
噪声 | 设备噪声 | 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 1 |
环境监测与管理 | 设置环保专员加强厂区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维护、监督及管理,环境管理人员日常培训、定期进行监测 | / | 2 |
土壤及地下水 | 源头控制、分区防渗等措施 | / | 0.3 |
合计 | / | / | 20 |
3. 环保效益
本项目在严格落实各项环保措施后,能够有效控制废水、废气、噪声及固体废物对周围环境的影响,确保污染物排放达到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对区域大气环境、水环境、声环境和生态环境的影响较小,实现经济与环境的协调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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