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主要环保措施
1.1 废气处理措施
本项目废气主要包括拆包粉尘、投料粉尘、整形废气、破碎粉尘和食堂油烟。处理措施如下:
- 拆包粉尘、投料粉尘、整形废气和破碎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进入布袋除尘器处理,由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
- 食堂油烟:依托原有项目的静电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排放。
1.2 废水处理措施
本项目废水包括生活污水、食堂废水、成型废水、压制废水和地面清洗废水。处理措施如下:
- 生活污水、食堂废水:依托原有项目的隔油池、化粪池处理后经市政管网进入胡集工业园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
- 成型废水、压制废水和地面清洗废水:经新建的400m³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制浆工序,不外排。
1.3 噪声控制措施
本项目噪声源主要来自于制浆系统、搅拌系统、成型系统、压制、干燥、整形、脱模系统、包装系统和环保系统涉及的设备。噪声控制措施如下:
- 合理布局:将高噪声设备布置在厂房中间,远离厂界。
- 设备选型:选用低噪声设备,对设备基础进行隔振、减振。
- 厂房隔声:采用密闭形式,少开门窗,防止噪声对外传播。
- 生产时间安排:昼间生产,避免夜间高噪声设备运行。
1.4 固体废物处理措施
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包括生活垃圾、沉淀池沉渣、废石膏板、废脱模油和布袋除尘器收尘。处理措施如下:
- 生活垃圾:经垃圾桶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 沉淀池沉渣、废石膏板:回用于生产。
- 布袋除尘器收尘:回用于生产。
- 废脱模油:暂存于原有项目的危废暂存间后交由资质单位处置。
2. 措施一览表
治理对象 | 治理措施 | 预计处理效果 | 环保投资(万元) |
---|---|---|---|
废气 | 拆包粉尘、投料粉尘、整形废气、破碎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进入布袋除尘器处理,由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食堂油烟经静电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外排。 | 外排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限值要求和《关于印发荆门市重污染天气通用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试行)的通知》(荆环函〔2024〕19号)中“涉颗粒物企业绩效引领性指标”对应限值;外排油烟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 | 35 |
废水 | 生活污水、食堂废水依托原有项目的隔油池+化粪池处理后经市政管网进入胡集工业园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成型废水、压制废水、地面清洗废水经新建的沉淀池(400m³)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 | 外排废水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要求,氨氮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的B级要求。 | 80 |
噪声 | 厂房隔声、设备减震等措施。 | 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 / |
固体废物 | 布袋除尘器收尘、沉淀池沉渣、废石膏板回用于生产;废脱模油依托原有项目的危废暂存间后交由资质单位处置。 | 不外排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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