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环保工程组成
本项目的环保工程主要由废水处理系统、废气处理系统、噪声控制措施、固体废物处理措施及生态绿化措施等组成。
1.1 废水处理系统
废水处理系统包括生活污水和生产废水的处理。生活污水依托厂区化粪池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进入大木厂镇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生产废水进入厂区污水处理站(委托第三方运维)预处理后达到《淀粉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25461-2010)表2标准限值后排入房县大木厂镇污水处理厂处理。
废水类别 | 污染物种类 | 排放去向 | 排放规律 | 污染治理措施 | 排放口编号 | 排放口设置是否符合要求 | 排放口类型 |
---|---|---|---|---|---|---|---|
生产废水 | pH、COD、BOD5、SS、总氮、总磷、氨氮、溶解性固体、动植物油 | 经厂区污水处理站预处理后经污水管网进入大木厂镇污水处理厂 | 非连续,不稳定 | 厂区污水处理站 | DW001 | 是 | 企业总排 |
生活污水 | pH、COD、BOD5、SS、NH3-N | 化粪池处理后经污水管网进入大木厂镇污水处理厂 | 非连续,不稳定 | 化粪池 | DW002 | 是 | 生活污水排放 |
1.2 废气处理系统
废气处理系统主要针对燃油锅炉废气、污水处理站废气、淀粉干燥粉尘及车间异味等。燃油锅炉废气通过11m高排气筒排放;污水处理站废气通过加强绿化等措施后无组织排放;淀粉干燥粉尘通过袋式除尘器+15m高排气筒排放;车间异味通过加强通风处理。
废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 排放标准 | 污染因子 | 标准值(mg/m3) | 评价对象 |
---|---|---|---|---|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 | 颗粒物 | 30 | 锅炉废气 | |
二氧化硫 | 200 | 锅炉废气 | ||
氮氧化物 | 250 | 锅炉废气 | ||
烟气黑度(林格曼黑度,级) | ≤1 | 锅炉废气 |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 颗粒物 | 120 | 淀粉粉尘 | |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 | 氨(无组织) | 周界外浓度最高点1.5 | 厂界 | |
硫化氢(无组织) | 周界外浓度最高点0.06 | 厂界 |
1.3 噪声控制措施
噪声控制措施主要包括基础减震、隔音降噪、合理布局、设置标识标牌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
1.4 固体废物处理措施
固体废物处理措施包括生活垃圾的收集暂存及环卫部门清运,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如边角料、不合格产品、废包装材料、废滤膜、薯渣、污泥等)的分类收集、暂存及外售或综合利用,危险废物(如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废含油抹布手套等)的分类暂存及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
1.5 生态绿化措施
生态绿化措施主要包括加强厂区周围绿化,增加绿化率,铺设渗水地面,增加地下水的涵养补给量。
2. 环保投资
本项目环保投资总额为750万元,占项目总投资(15000万元)的5.0%。环保投资主要用于废水处理站建设及运维、废气处理设施建设、噪声控制设施、固体废物处理设施及生态绿化等方面。
3. 环保效益
本项目通过实施各项环保工程措施,预计能够有效减少废水、废气、噪声及固体废物的排放,改善区域环境质量,保护生态环境。具体环保效益如下:
- 废水处理站能够确保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达标排放,减轻对受纳水体的污染。
- 废气处理设施能够减少燃油锅炉废气、污水处理站废气及淀粉干燥粉尘的排放,改善区域大气环境质量。
- 噪声控制措施能够降低设备运行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保护周边居民的声环境质量。
- 固体废物处理措施能够实现废物的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处理,减少对环境的污染。
- 生态绿化措施能够增加厂区绿化率,改善生态环境,提高员工的工作环境和生活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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